鹤水〔2022〕40号 鹤壁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30日08:56来源:市水利局浏览次数:

各县区水利局,开发区、示范区、宝山区水利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鹤壁市水利局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30日

鹤壁市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防指决策部署和防汛工作“金标准”,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水旱灾害。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总体目标,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五预”措施,贯通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四情”防御,夺取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全面胜利。

一、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准备

1.全面查找弱项短板。深刻汲取郑州“7·20”暴雨灾害教训,针对我市防汛救灾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迅速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我市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安全度汛。

2.压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明确辖区内水库、南水北调、水闸、堤防、山洪灾害等各类防汛责任人,将防汛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抢护、值班值守等各个环节。

3.扎实开展汛前检查。针对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水利工程运行、在建水利工程防汛准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运行等防汛备汛工作开展全覆盖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跟踪调度,不定期抽查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4.加快推进水毁工程修复。加强调度,抓紧实施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确保汛前全部完工,及时恢复水利工程原有的防洪功能,为后续可能到来的降雨做好准备。

5.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21·7”实际,编制完善水库、蓄滞洪区、重要河道等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细化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抢险技术支撑等方面措施,提高方案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6.抓好物资保障。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不备”原则,对现有防汛物资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增强,确保物资备的足、调的动、用的上。

7.强化防汛抢险演练。组织开展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转移、预案启动和响应行动实战化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前及时安全转移危险区域人员。

8.抓好设备网络维护。加强监测站点、预警平台及器材、视频会商等设施设备排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保障通讯网络安全,对通讯网络进行检查修复,要落实卫星电话等应急通讯设施,确保关 键时刻信息报送通畅。

二、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9.做好水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严格落实“五预”措施,切实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的监测工作,加强与水文、气象等部门的协作,采取多种手段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做好水利部门“测防报”与应急部门“抗救援”的有机衔接,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10.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意见》(水防〔2022〕97 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压紧压实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责任,配合基层地方政府落实包保责任制。健全灾害预警发布机制,拓展预警方式和渠道,及时把预警信息传递到责任人和群众;强化预警执行,突出准备转移、立即转移的强制性,建立预警“叫应”机制,确保将山洪预警信息推送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指导基层政府完善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开展转移演练、设立宣传栏和警示标牌等。根据山洪预警和汛情发展,及时提请基层政府全面落实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等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

三、抓好汛情旱情应对工作

11.加强会商研判。运用好现有山洪灾害、雨情监测预警平台,加强与应急、气象、水文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极端天气和重大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分析研判雨情、汛情、旱情等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

12.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机制。结合实时汛情和旱情形势,按程序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全面做好紧急情况下的防范应对工作,增强预警权威性,规范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推动极端天气条件下预警信息由提示性向强制性转变。

13.强化水利工程调度。依法依规科学精细调度水工程,分析研判水库及流域水情,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水,提前安排水库预泄。在统筹考虑水工程防洪抗旱能力的基础上,采取水库、河道堤防、分洪河道、闸坝等水工程联合调度措施,充分发挥水工程体系防灾减灾作用。

14.加强工程巡查。加强对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汛期的巡查防守,重点巡查险工弱段、易出险的部位,要加大巡查力量,预置抢险物资,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和应急加固。

四、抓好重点部位防守

15.突出抓好水库安全。认真落实好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预测预报能力、运行调度方案、抢险应急预案),开展水库溃坝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应对方案,要强化汛期值守和巡坝查险,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强化科学调度,确保万无一失。对淤地坝参照水库进行管理。

16.突出抓好河道防洪。重点关注河道险工险段和薄弱环节,抓紧整治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对主要防洪河道的险工险段位置、等级、影响等做到台账管理、心中有数,及时开展溃决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应对方案,加紧完善工程措施,汛期做好巡堤查险除险工作,确保河堤不决口。水闸、橡胶坝要按照批准的汛期运用方案严格执行,该吊起闸门的水闸必须无条件吊起,该塌坝的橡胶坝必须塌坝运行,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17.突出抓好蓄滞洪区运用准备。认真落实好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汛前完成淹没范围居民财产登记调查,推进工程及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洪水分得进、蓄得住、退得出。根据洪水预报,按照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提前做好蓄滞洪区运用准备工作。

18.突出抓好南水北调安全度汛。加快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开展风险点排查,制定应对措施,开展可能影响总干渠安全的水库溃坝分析,编制好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工程巡查、值守,落实现场应急措施,全力保障工程运行安全。

19.突出抓好在建工程度汛安全。严格按照批复的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好防御、抢险和保障措施,加强对在建工程关键部位的安全监测,对有病险的水库、水闸未经蓄水验收一律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河道堤防治理工程一律不留缺口;隧洞等地下在建工程遇到较强暴雨洪水前,人员一律撤离;河道内施工围堰按规定拆除,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0.突出抓好灌区工程及小水电防汛安全。严格落实灌区和小水电防汛责任制,高度重视工程老化失修渠段以及渠道渗漏、淤积、坍塌、滑坡等险工渠段,对重要机电排灌设施设备加强排查,确保启闭设备灵活,灌溉、排涝渠道畅通,涝水能及时排出;小水电站汛期必须服从防汛调度指挥。

21.突出抓好抗旱保供水。要及时分析研判抗旱形势,及早落实各项抗旱措施,要加强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科学制定用水计划,做好各类水利工程和抗旱水源的优化调度和合理配置,统筹安排好生活、基本生产和生态用水,确保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

五、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和纪律保障

22.及时调整充实专家库。从本地防汛抢险实际出发,及时调整充实技术专家力量,完善专家管理办法、派出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组织技术培训和抢险方案研究。

23.开展防汛人员业务培训。成立专业抢险队伍,依据水利行业部门,针对多种险情的可能发生,强化培训和演练,对从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基层水管单位、基层水旱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人员全面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掌握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相关专业知识,切实提升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24.严肃防汛工作纪律。严肃调度纪律,严格执行有调度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令,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要严肃值守纪律,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 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要严肃信息报送和发布纪律,及时、准确、快速报送雨、水、旱、汛、险情等信息,并及时按权限发布,决不能出现漏报、瞒报、谎报现象。

25.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水旱灾害工作实际,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工作疏忽、处置失当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鹤壁市2022年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贯彻落实水利厅、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郑州“7·20”和我市“21·7”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忧患意识、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提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运行安全、效益充分发挥。

一、加强小型水库项目建设

1.加快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积极协调落实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地方财政资金,加快推进初步设计、招投标工作,加强项目进度、安全与质量的监管。做好小型水库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在 2022 年汛前完成主体工程;2022年安排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力争汛前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2.加快推进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充分认识监测设施对水

库安全和防汛减灾的重要作用,按照《河南省“十四五”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实施方案》、《河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技术指南》,加快建设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强化项目质量监管;大力推进2022年安排的12座雨水情测报和7座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和信息档案管理

3.完成水库、水闸安全鉴定任务。及时开展已到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建立常态化机制,加强成果质量监管;在202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22年底前到期存量水库的安全鉴定。市水利局将继续配合省水利厅开展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组织小型病险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今年完成3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任务。

4.做好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降等报废。加强已注册水库的信息变更和注销管理,建立未注册登记水库台账,切实做到应注册的全部注册。健全水库退出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水库特别是除险

加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或报废。

5.进一步完善水库信息运管系统。通过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审核、复核,确保“必填信息”全部填和动态更新;明确小型水库技术责任人担任水库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填报和更新。市水利局将对水库信息填报进度和质量进行抽查并定期通报。

6.加强堤防水闸基础数据维护。动态更新堤防、水闸基础数据库的各项信息,做好病险水闸、堤防险工险段名录填报入库工作。加快实现省、市、县与全国信息系统以及“水利一张图”资源融合,实现信息整合共享。市水利局将对信息填报进度和质量进行抽查并通报。

三、严格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管理

7.全面落实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明确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并报市水利局备案。各县区要公布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逐库更新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精准掌握责任人信息,不断提高责任人履职能力,实现责任人“有责”“有能”“有为”。全面开展责任人线上线下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落实堤防、水闸地方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责任和管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度汛管理职责。

8.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深刻汲取我市“21·7”和郑州“7·20”水库漫坝、滑坡、决堤等险情教训,在汛前对辖区内所有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开展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工程关键部位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准确掌握工程安全状况,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及时整改排查发现问题,汛前不能整改完成的,制定并落实临时安全度汛措施。

9.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加快水库、河道、水闸等防洪工程水毁修复进度,保质保量于今年汛前完成。完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做好巡视检查和监测预警,极端天气时加密巡查监测频次,发现险情迅速组织抢护;要核实核准病险水库、病险水闸和堤防险工险段台账,科学制定限制运用措施,主汛期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

四、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10.稳步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省水利厅制定印发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配套评价标准等。各地制定本辖区内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标准,建立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本地区(单位)

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管理评价。

11. 加大水利工程划界工作力度。按照《“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水库、堤防、水闸等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加强对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危害工程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2.做好运管督查和评价考核。市水利局将着重对小型水库水毁修复工程和监测设施建设、病险工程安全度汛等工作进行抽查,对管理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项目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对水库水毁修复和运行管护工作开展年度评价并将结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

五、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13.实现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全覆盖。进一步细化实化改革措施,积极落实小型水库管护主体、经费、人员和措施,对剩余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推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2022 年年底前基本实现12座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全覆盖。

14.探索建立小型水库“巡库员”机制。提炼总结已有经验加快制定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补助定额标准并积极落实资金,逐库落实巡库员,加强行业指导和业务培训,并逐步将巡库员信息填报入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

15.加强小型水库运行管护资金使用管理。按照“科学合理简明适用、体现差别”的原则,按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足额落实资金。要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用好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严控支出范围,建立资金分配激励机制,确保使用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16.巩固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湖划界成果上图,对划界成果进行省级复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划界成果,督促及时整改。推进水利普查河湖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

17.抓好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实施。推进水利部已批复的重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加快推进省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强化岸线分区管控确保重要河流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 50%以上。

18.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加强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市水利局将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七、加强运行管理队伍建设

19.切实强化政治引领。把加快水库水毁修复、维护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狠抓运管系统作风建设,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20.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队伍建设,引导各级运管人员加强岗位锻炼、提升业务能力,培养基层运管人才,积极推荐运行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参评“大禹奖”。组织参加水利部举办的河道修防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广大运管人员在各自岗位践行工匠精神。

八、其他重点工作

21.其他重点工作。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水利反恐等工作。